目前,集团已成为具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多种层次的现代化教育实体。集团总占地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3亿元。现有小学、初中、高中、高职、大学本科等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教职工近2000人。集团总部设在北京。集团所属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好评,多次被省教委评为“先进单位”、“优秀学校”,被民革中央评为“全国先进办学单位”。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何鲁丽,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周铁农,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民进中央副主席、原黑龙江省副省长王佐书等领导先后来集团视察,对集团各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质量及管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集团董事长于松岭本人于2004年荣获中国教育联合会授予的中国高等教育突出贡献奖。 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的前身黑龙江剑桥专修学院,是东方剑桥教育集团创办,于1995年经省教委批准设立的民办高校。创办以来,为我省培养各类专门人才近万人。 2002年底,黑龙江剑桥专修学院向我省著名的重点大学——黑龙江大学提出联合举办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并使其成为黑龙江大学的民办二级独立学院的申请。为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扶持民办教育的精神,为把黑龙江大学及其二级学院品牌做大、做强,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黑龙江大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剑桥学院申报一事进行酝酿和研究。2003年1月,黑大首先派出由有关处室组成的考察组对黑龙江剑桥专修学院进行全面考察,并向社会了解剑桥专修学院的办学情况。经考察了解,剑桥专修学院在我省属创办早、信誉好,且具有一定办学实力和办学经验的民办学院。二月,省高评委对剑桥学院进行了全面评估检查,并对剑桥学院举办高职院校予以肯定。黑大领导在听取专家组的评估检查意见后,认为剑桥学院已具备举办二级独立学院的条件,本着“动员社会力量办学,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的精神,同意和黑龙江剑桥专修学院共同创办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并向省政府申报成立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2003年3月19日,省政府正式批复成立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黑政函[2003]26号)。同年8月,开始以黑龙江大学剑桥学院的名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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